幾家芯片設計制造企業的專利糾紛剛剛結束,微軟和谷歌就展開了第二場關于專利的較量,和英偉達的專利及其相似,這起專利案也圍繞科技企業為行業標準做出貢獻時應得的權利而展開。
當科技產業,特別是移動產業當前存在著大量專利糾紛時,本案之所以備受業內矚目,是因為當專利被用作是標準的一部分時,這也是法院第一次?試圖通過評判此專利做出了什么樣的貢獻,來獲得“合理的專利費。考慮到近乎所有制造科技產品的企業,都依賴于類似的標準確保他們的產品能夠與其它公司的產品共事,因此本案備受業內矚目。
采用了類似3G、長期演進技術、Wi-Fi和藍牙等技術的企業,希望了解他們能否在不必永遠支付巨額專利費的同時,永久性的使用這些專利技術。與此同時,專門同時標準技術開發的企業,如高通和諾基亞,則希望確保讓他們的發明獲得公正的價值。
讓我們回顧本案的發展歷程。本案最初涉及到微軟和摩托羅拉兩家公司,后來從摩托羅拉分拆出來的摩托羅拉移動出售給了谷歌,再后來聯想集團又收購了摩托羅拉移動的手機業務。
摩托羅拉在2010年年底時分起訴微軟,此前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曾以侵犯專利為由考慮向Xbox視頻游戲機下發禁售令。與此同時,微軟方面也在法院起訴摩托羅拉,指控摩托羅拉違反行業標準,向802.11Wi-Fi協議和H.264視頻標準收取了過高的專利費。
消息人士透露,在谷歌2011年8月宣布將收購摩托羅拉移動之前,微軟曾事實上與摩托羅拉移動接近于達成和解。不過谷歌和微軟,選擇了繼續在法庭上兵戎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