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公司進入電視領域不是件新鮮事,但亞馬遜有根本性改變媒體歷史的紀錄,它在硅谷被冠以有成為行業分水嶺的專長,比如索尼是第一個進入電子閱讀器的公司,但灰頭土臉成為先驅,接著亞馬遜以Kindle威名四揚,并迅速改變了整個出版業。這難免讓人心里犯嘀咕:難道電視業瓦解的分水嶺即將到來?
首先,亞馬遜具備建立一個偉大硬件的實力。Kindle是在蘋果iPod后唯一一個在特定數字媒體下載領域稱霸的產品,iPod攻下了數字音樂市場,Kindle則專注電子書籍。但Kindle與iPod背后其實有路徑差異。
因為蘋果一直是個成功的硬件制造公司,而亞馬遜的基因是個大型網絡零售商,這意味它沒有硬件設計包括產品設計和工業設計領域的專家和經驗。不過,亞馬遜未雨綢繆很早就在硅谷建立了一個名叫“Lab 126”的子公司。
我在硅谷的朋友告訴我,這家秘密公司承擔著亞馬遜的硬件制造功能,并在Kindle于2008年10月飽受消費者抱怨后推出硬件設計更為老道、漂亮的Kindle 2、Kindle DX和kindle Wireless。